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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法律部霍颖同志获得中央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
| 信息来源:总经理办公室 时间:201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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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从2008年下半年到2011年下半年,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组织实施了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为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法律顾问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对评选出的10名优秀总法律顾问、10名中央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和229名中央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集团法律部霍颖同志获得了中央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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